工作动态

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 工作动态  >  正文

关于进一步加强每周重要事项报备、重要信息报送、值班及干部外出严格报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11     访问次数:

各单位:

为便于学校统筹安排工作、规范学校各类重要事项管理、保障各类重要活动有序开展,确保重要信息及时报送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,以及落实好值班工作,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每周重要事项报备

(一)报送类别

1.每周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各类重要会议,主要指学校多个部门参加的综合性会议。

2.重要来宾来访。包括县级以上各部门领导、国内院校校级领导、合作企业高层领导来校访问。

3.校内外集体活动。包括组织本校师生参加的大型活动、学生大规模离校或来校的。

4.承接校外各类培训、会议和考试等大型活动。需提前至少一周向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备,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承接。承接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,谁承接谁负责,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

5.各单位认为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。

(二)重要事项报备要求

1.请各单位在主管校领导同意的基础上,于每周五上午10:00点前将填写好的《新乡学院重要事项报备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分别按照归口部门报送至党办或校办。(党办邮箱:dangban3006@163.com,联系人:李富荣,联系电话:3683691;校办邮箱:xxuyuanban@163.com ,联系人:武明军,联系电话:3683111)

2.如在当周突然接到上级工作安排通知、会议通知等,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党办或校办。

3.报送党委办公室单位:

(1)党群机构(9个)

(2)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32个

4.报送校长办公室单位:

(1)行政机构(15个)

(2)教学机构(25个)

(3)教学辅助机构(7个)

(4)科研机构(3个)

二、重要信息报送

(一)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

1.落实“四早”要求。

坚持“日报告、零报告”制度,按照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工作要求,做好师生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,落实晨午晚检、因病缺课(勤)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。

2.信息报送要求。

(1)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信息上报机制,每日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情况报告。(党办,联系人:付欢,联系电话:3683355)

(2)各二级单位,要指定专人每日向对口工作专班进行“日报告、零报告”。各教学单位要向学生管理工作专班上报学生位置及健康状况(学生处,联系人:李峥,联系电话3682126,各单位要向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上报教职工位置及健康状况(人事处,联系人:闫小玉,联系电话:3683047)。

(3)对在校期间出现发热、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师生,按照学校网格化管理方案,第一时间上报网格长和校医院(值班电话:3683120),及时移送定点医院就诊,同时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跟踪管理。

(二)突发事件信息报送

1. 突发事件级别。

根据《新乡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(院党字〔2019〕33号)要求,按照事件危害程度、影响范围等因素,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和一般四级。

2. 突发事件分类。

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、发生过程和学校特点,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、事故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、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六类。

3.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。

各单位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,必须在30分钟以内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党办,联系人:付欢,联系电话:3683355,13949622772)报告。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要迅速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,1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,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,绝对不允许出现信息报送滞后于网络消息的现象。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,应先报已掌握主要情况,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,不断地补充报告,绝不能压而不报。一次报不详尽的,可分几次续报,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,坚决杜绝谎报、瞒报、漏报、错报。

4.信息报送内容。

(1)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、规模、影响范围、信息来源等情况。

(2)事件发生起因分析、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;

(3)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;

(4)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;

(5)事态现状、处置过程和结果;

(6)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值班工作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《新乡学院总值班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现就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:

(一)加强值班工作是维护校园稳定,保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。各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,切实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,真正做到加强领导、健全措施、居安思危、警钟长鸣。

(二)学校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安排表的制定与发放,并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值班人员。其他各单位实行周末、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制度。

(三)学校总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,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校的安全、紧急突发等事件。总值班实行双人双岗,不允许私自调替,如值班人员确有事情需要请假,务必提前向校长办公室报备。学生处、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以及各二级单位在执行周末、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期间,要安排专人值班,切实做好师生服务、后勤保障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

(四)值班人员要按照《新乡学院总值班管理制度》要求,履行好相关职责并及时处理好来文来电。

四、严格落实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

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,现就各级干部外出强调以下几点:

(一)中层干部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,因公因私外出,按照《新乡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规定》的要求,履行正常的报备手续,还需由本单位信息联络员向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报备。(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,联系人:闫小玉,联系电话:3683047)

(二)各学院正职外出,须报请联系本院校领导批准;各职能部门正职外出,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
(三)所有中层正职外出,除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,须提前报备两办。党群系统部门报备党办,行政系统部门报备校办。(党办,联系人:布卫利,联系电话3682100;校办,联系人:武明军,联系电话:3683111)。

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并严格落实。
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
2020年10月11日